一、入馆须知
(一)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入馆。
(二)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妨碍他人查阅资料。
(三)保持馆内安静,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在馆内喧哗打闹或大声接打手机,禁止在阅览区域接打手机。
(四)爱护书刊资料,请勿藏匿、撕割、涂写。
(五)维护典藏秩序,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架行为。
(六)遵守馆内阅览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七)请读者随身携带、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禁止在非阅览时间将个人物品存放在馆内,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八)保持馆内清洁,不得携带食品、有色饮料入馆,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九)禁止将手机、充电宝等物品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长时间在馆内充电。
(十)爱护馆内设备设施,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
(十一)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十二)维护馆内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化学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图书借阅须知
(一)借阅权限
1.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
2.违章读者,在未办妥有关手续前,暂停借阅权限。
3.图书逾期未还者,暂停借阅权限,直至归还所借图书。
4.校园一卡通若遗失,应立即挂失;挂失前发生被冒借图书等情况,一律由本人负责赔偿。
(二)借阅规定
1.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读者可自行选书。
2.就架翻阅后,请将图书放回原位;离架阅览后,请将图书放置于规定地方。
3.所借图书须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
4.办理借阅手续前,请仔细查阅该图书有无破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如书内有附件(光盘),请注意查收。
5.凡本人所借的图书,可续借一次,有图书逾期者不能续借。
(三)借阅限额和限期
读者类型 | 借阅限额 (册) | 一般图书限期 (天) | 文学类图书限期 (天) | 续借次数 |
教职工 | 10 | 60 | 30 | 1 |
学生 | 4 | 30 | 30 | 1 |
1.文学类图书:索书号以I开头的所有书籍。
2.一般图书:除文学类以外的图书。
3.限期:读者持有图书的最大天数,寒暑假除外。
4.资料书橱的图书不外借。
三、报刊阅览须知
(一)期刊、报纸实行开架阅览,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二)阅览期刊,每次不超过2种,阅后请按照封面上的编号、刊名放回原处。
(三)阅览报纸,请勿将报夹打开,阅后自觉将报夹放回报架上。
(四)需要查看过刊、过报者,可由工作人员协同查阅。
四、电子阅览须知
(一)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按指定机位上机。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读者上机仅限于阅读下载馆藏各种电子文献资源、互联网查询及上机学习,禁止玩电子游戏。
(三)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则由读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严禁浏览、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其他方式进行赌博、变相赌博活动。
(五)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上机操作。
(六)禁止对机器进行格式化、删除机器内系统文件、修改引导记录等操作和改动。用户离开时,请自觉关机。
(七)请自觉爱护计算机设备和辅助设备,切勿擅自拆卸、拔插。
(八)尊重工作人员,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五、离校须知
读者离校(学生毕业、结业、转学、退学,教职工退休或调离本校等),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相关离校手续,要求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前应归还所有借阅的图书,如有图书丢失,需按章办理赔付。办理完成后,离校系统会自动对接图书馆数据。
(二)因转学、退学、退休、调离等原因离校的读者,应还清所借图书,持离校清单到图书馆读者服务室办理离校手续(盖章)。
六、违章事件处理
(一)有逾期书将不能再借阅其他书籍,直至归还。如逾期是因为遗失,可办理遗失赔款后继续借阅。
(二)遗失书刊可以由读者自行购买与原书同书名、作者、页码、版本、出版日期、ISBN号、价格的新书作为赔偿。无法赔偿原书的,按照原书价格赔偿。遗失系列图书中的一册,单本计价者按单本计算,整套计价者按整套折价计算,期刊合订本按全年价格折价计算。
(三)对任意涂画、污损、剪裁、调包、撕扯图书条码等违章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遗失图书的标准处理并暂停一个月的借阅权限,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当事人除交回原书刊外,暂停三个月的借阅权,通报其所在单位。
(五)损坏图书馆的各种设施,须赔偿材料及修理费或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六)对于在图书馆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吸烟和吃零食者,责令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