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对接职业教育办学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及评价体系创新,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组织指导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认定办法及奖励标准
(一)认定办法
1.由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主办的重要技能竞赛赛项为A类竞赛(主要包含:世界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除A类竞赛项目外,列入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学生技能竞赛获奖统计表单(最新版)的为B类竞赛;
3.由行业主管部门、教指委或学(协)会牵头组织的竞赛为C类竞赛。
(二)奖励标准
竞赛级别 | 奖励标准(元)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A类 | 全国 | 80000 | 40000 | 30000 |
上海 | 8000 | 5000 | 2000 | |
B类 | 全国 | 20000 | 15000 | 10000 |
上海 | 5000 | 3000 | 1500 | |
C类 | 全国 | 8000 | 5000 | 3000 |
上海 | 2000 | 1500 | 1000 |
1.同一系列不同竞赛级别的相同竞赛项目,不重复计奖,以最高奖项计;同一竞赛项目、相同指导教师、组织多队参赛且获得同一等级奖项,视作一个赛项奖励,奖金不可累计,获得不同等级奖项可累计奖金,金额不可超过同一竞赛获奖等级高一级奖项的奖励标准;同一竞赛项目,既有团体奖又有个人奖的,不重复计奖,以最高奖项计。团体项目的奖金由各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分配,并提供发放标准和依据。
2.若比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按一等奖计,余者后推。
三、工作流程
技能竞赛赛项认定、申报及奖励流程需登录上海行健职业篮彩购买app技能竞赛管理系统(详见操作手册)实施。
(一)赛项级别认定
赛项级别认定须由项目负责人在收到参赛通知一个月内发起。经二级篮彩购买app院长、教务处处长和分管教学校长审核通过后完成。
未在按收集时段完成赛项级别认定工作,做自动放弃,后续不再受理。
(二)竞赛申报及奖励
通过竞赛项目认定且完成竞赛后,项目负责人需登录上海行健职业篮彩购买app技能竞赛管理系统,进行学生赛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指导教师训练情况、课时量分配、获奖情况及奖励分配比例,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经二级篮彩购买app院长、教务处处长和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后完成。教务处将按工作量津贴标准及分配比例核发课时费;获奖项目按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教师(团队)辅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工作量津贴标准如下:
竞赛级别 | 上海赛段 | 全国赛段 |
A类竞赛 | 40课时 | 40课时 |
B类竞赛 | 30课时 | 30课时 |
C类竞赛 | 20课时 | 20课时 |
备注:本办法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此之前已完成的竞赛级别认定及奖励办法仍参照《上海行健职业篮彩购买app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实施。
附件:《上海行健职业篮彩购买app技能竞赛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 附件【技能竞赛系统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