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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补贴——高职学生

发布日期:2018-12-12  点击数:  作者:王勤易

根据沪就促〔2017〕30号《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办法

我院的学生(含外省市生源的学生)根据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在校期间申报参加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申请鉴定费补贴。经区培训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将相应的鉴定费补贴核拨至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申请时间:毕业学年或或技能证书颁发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学生证证书(或成绩单)、学籍证明(加盖院校或二级篮彩购买app公章)或毕业证书、提供本人有效实名制银行账号(工行或农行)

申请地点:

就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鉴定费补贴

申请时间:逾期无补贴

毕业学年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技能证书)

如自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超出毕业学年的,可在相应通过上述方式申请鉴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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